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是隶属于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由政府开办的为老年人提供机构住养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示范性市一级福利院,民政部首批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点单位、全国模范养老机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临床医生,职数1名;
2、护士,职数3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临床医生:负责住养老人的病史采集、体检及健康档案的建立;每日查房,做好治疗、康复等医疗工作;为老人提供医疗保健指导和健康咨询。
护士:负责住养老人的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工作,制定医疗护理个案,并予以实施评估。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医生:40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须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护士: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须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能从事一线生活护理工作,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徐汇区宛平南路465号人事科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根据收到的个人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录用。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我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1758002
来源:
http://www.shwshr.com/Recruit/show/id/1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