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促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湖滨新区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执业助理或乡村医生资格或护理资格及以上职称人员(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资格的,可以报考,需两年内取得相关资格,否则,工作满两年后解聘);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护理岗位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至1998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诊疗岗位4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31日至1998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3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湖滨新区在线、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人事考试网等指定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4日--10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卫计科(学府人家西门向南100米)。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由报考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已婚人员还须提供县(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无经济问题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为11月3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须于11月1日至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卫计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为11月11日上午8:00,进入面试人员须于11月9日至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卫计科领取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重新组织考试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社会事业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组织考核。考核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核、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八)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湖滨新区乡村医生工资发放标准执行。按月对乡村医生工作实绩进行考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进行发放(目前工资平均水平已达3480元)。给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卫计科组织实施,社会事业局纪检组监督。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任何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27-80986813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2893
附:1.乡村医生报名表.xls
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源:
http://www.hbxq.gov.cn/hbxq/gsgg/201610/6adcdcc2ab53406c8b06955e1398ca8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