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计算机等专业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含山县卫计委(原人口大厦)509室。
3.报名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含山县创卫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报名时需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报名费收取: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占50%。
1.笔试
(1)笔试当场写一份800字左右文字材料,时间为6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按1:2确定面试人数,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名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考察工作。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站、含山县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300元每月,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到期表现优秀者可以续聘。试用期满后工资1500元每月,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表现优秀者将给予适当奖励,住宿自理。
咨询电话:0555-4335009、4335008
含山县卫计委含山县创卫办
2016年10月17日
来源:
http://www.ahhs.gov.cn/DocHtml/1/16/10/00134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