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信阳市人社局、信阳市卫计委联合文件<关于做好2016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信卫办【2016】214号)等规定和要求,我县2016年将面向社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32名,其中:县级医疗机构2名,乡镇卫生院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应届和往届毕业的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光山县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光山县卫生系统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8:30至9月29日17:30。
2、报名地点:光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楼人事股(地址:光山县三环路东)。
(二)报名方法和要求。
1、报名方法。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光山县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报名费用。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本县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人员。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不进行笔试,只参加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
但对本次岗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根据信卫办【2016】214号规定,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5个为紧缺专业),对报考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可直接考核招聘,即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组织考核招聘考官组面试考核。形成竞争的按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下一程序人选,不构成竞争的,设置70分为考核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聘用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
不进行笔试只参加面试的,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人员在《光山县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结果备案的程序进行。不进行笔试的按公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结果备案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由光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两科,共一张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卫生基础知识》分值占70%。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且具免笔试资格的报考者,可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最高成绩计算。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的确定。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在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2)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不进行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通知体检时遇有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七、签订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1)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2)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3)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4)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5)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八、结果备案
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的合同签订完成后,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盖章后上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九、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此次招聘工作在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县卫计委负责解释工作。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特招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8855205
附件1、
2、
光山县特招医学院毕业生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2日
来源:
http://www.gsrs.gov.cn/yuandi/zhaokao/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