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含当日,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708室(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39号,邮编:518172)。
(四)资格初审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贴好)(附件2);
5、《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聘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三)本公告所有时间计算截点为2016年9月9日。
四、考核方式
(一)简历筛选
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应聘者简历按1:5的比例进行初步筛选,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下一轮考核。
(二)面试和业务考核
考试采取面试和业务考核方式,依据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五、体检
(一)范围:按考核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招聘结果将在龙岗区卫计局网站和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5-89551023(龙岗区卫生局)、0755-28932299(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聘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来源:
http://www.lg.gov.cn/lgzx/zwywgg/201609/fdd05d72e3974db1985ef180e8ff70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