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2015年考试补充乡村医生工作有关事项的批复》(陕卫基层函[2015]576号)要求,我市计划通过考试补充乡村医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考试补充乡村医生计划
详见《宝鸡市通过考试补充乡村医生计划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属于偏远山区或交通不便的村卫生室(由各县区卫计局认定),可酌情延长至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履行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职能的基本条件;3、具有中等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学历或获得省级教育部门颁发的中等临床医学专业水平证书;4、本人自愿,村委会和卫生室推荐;5、每个考生只能申报1个村卫生室。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9月5日—9月9日,在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业务股(科)报名。市级资格复审2016年9月13日结束。
四、报名所需资料
1、《宝鸡市2016年通过考试补充乡村医生报名审批表》;2、医学专业学历原件、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4、1寸证件照片3张。
五、报名程序
1、村委会和村卫生室推荐;2、报考村卫生室隶属乡镇卫生院初审;3、各县区卫计局进行资格审查、汇总报市卫计局;4、市卫计局复审,核发准考证。本次补充乡村医生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9月25日上午9:00-11:30,陕西育才专修学院(宝鸡陈仓大道底店路口,可乘坐15路、31路、81路公交车到达)。
咨询电话:宝鸡市卫计局基层科3262778
来源:
http://www.snjob.gov.cn/cms/bst/402880e83e821b9b013e821c20560000/2016090500002000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