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等文件精神,结合黟县人民医院业务工作开展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6年黟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名,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以现场报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9月14日17时30分止,逾期不再补报。
(三)现场报名地点:黟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5525918)。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护理专业还须提供实习鉴定复印件;报考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2.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到财务科缴纳考试费用。
5.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考试费用共90元)。
6、本次招聘等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陆续在黟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请考生登陆网站查询。
五、考试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由本院组织的笔试。
(一)考试科目、内容
1.考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医学综合》。(各岗位的代码和考试科目详见《2016年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2.《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含1—7月重要时政)、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计算机。总分100分。
3.招聘岗位的岗位代码为1001、1002、1003、1004、1005、1006专业的,《医学综合》考试主要内容: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学等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4.招聘岗位的岗位代码为1007、1008专业的,《申论》考试主要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申论》或《医学综合》。
笔试地点:黟县(详见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0日17:30前到黟县人民医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②应聘人员可在考试结束日后10个工作日登陆黟县人民医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四)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合成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与《申论》或《医学综合》成绩6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考试控制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体检考察。考生有一科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取消进入下一轮体检考察资格。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如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医学综合》或《申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体检考察人选在黟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形成考察报告。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考生中,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黟县人社局《关于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黟人社[2015]186号)规定,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录用人员档案自行委托黟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事档案。
聘用后,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医学专业人员,在黟县人民医院服务满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期满后黟县人民医院支付录用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凭交费凭证兑现)。
八、有关事宜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全过程在黟县卫计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9-5525918(县医院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9—5527317(县卫计委纪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1、2016年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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