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嵩县2016年招聘19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为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医务人员的能力素质,根据《河南省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河南省卫生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豫人才[201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实行)》(豫政[2014]67号)、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基层卫生单位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19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专业及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专业及计划详见《2016年嵩县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需求表》(附件1)。

四、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5、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受择业期限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1630日至1998630日期间出生;

7、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及卫生系统“51111”工程服务期未满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6、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需要回避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823--20168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人事股

4、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在洛阳卫生网(www.lyws.gov.cn)和嵩县人才网(www.songxianrc.com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嵩县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分开依次附其中一份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当场进行数码照相。凭身份证于831日至91日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紧缺职位(不参加笔试职位),可不受此比例约束,直接进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配合。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93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于201695日后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嵩县人才网和洛阳卫生网“公示公告”栏查看。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面试

面试由县卫生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接受洛阳市卫计委、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1:2的比例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紧缺职位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应用、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和举止仪表五个方面。面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进行现场打分(采取体操评分办法:在每位评委打分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计算出成绩(45入,保留2位小数),当场公布。

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才网和洛阳卫生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由县卫生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规定进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才网和洛阳卫生网“公示公告”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卫生局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盖章后于20161130日前上报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卫计委备案。备案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七、保障措施

(一)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经费。

(二)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

(四)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的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六)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特招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特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23275(嵩县卫生局)

附:12016年嵩县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需求表

22016年嵩县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报名表

嵩县2016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工作领导小组

2016816

附件12016年嵩县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需求表.doc

附件22016年嵩县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报名表.doc

来源:

http://www.lyws.gov.cn/html/3_72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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