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浏阳市卫计系统编内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0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见附件《浏阳市卫计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对应岗位录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七、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浏阳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340会议室。(浏阳市行政中心附2栋3楼)。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执业医生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八、考核
1、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工作经历、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与岗位匹配性。考核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3、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结果将在浏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核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放弃体检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核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卫计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因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核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二、有关规定
1、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录取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社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书面说明)。
3、录取人员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三、其他事项
本招聘简章由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3623967(浏阳市卫计局政工人事科)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63608(浏阳市卫计局纪委)
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12日
附件下载:
浏阳市卫计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来源:
http://www.lyrsj.gov.cn/wsbs/kszx/kszz1/201608/t20160812_441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