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员的实际,特将2016年度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引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承担基层公共卫生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招聘范围和计划
招聘范围为全县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按综合改革设岗后的岗位名称制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经报请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2016年度我县政府举办的16个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5名,其中:临床医师29名、临床护士24名、药剂师3名、医学影像医师8名、医学检验技师1名。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此次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文件精神,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四、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
(4)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2.免笔试条件
对报考县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新州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3、免笔试、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核条件
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由用人单位、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结果公开。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现在编在职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含公开招考聘用和过渡聘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五、发布招聘公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发布。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修改。
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8月4日至8月7日。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6年8月4日起,可以通过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查阅相关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8月12日。
2.报名方式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从百色市人才网(http://www.bsrcw.com)下载并填写《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度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度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将报名登记表、汇总表和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隆林各族自治县卫计局人事股(cwb8211137@163.com)邮箱。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汇总表等材料统一用“XXX(姓名)应聘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命名。2016年8月12日18:00前报名者,报名有效。咨询电话:0776-8205971。
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隆林各族自治县卫计局人事股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16年8月13至15日。初审后在百色市人才网(http://www.bsrcw.com)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参加招聘考试的有关事项。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四)开考比例调整
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自治县卫生计生局提出书面申请,经自治县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8月29日—8月31日下午下班前带报名材料原件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进行考试资格终审并取准考证,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七、考试
(一)笔试时间:2016年9月3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的医疗卫生类(E类),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于2016年9月中旬在百色人才网公布。网址:百色市人才网(www.bsrcw.com)。
(二)面试
1、符合免笔试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相应的岗位全部列入面试。
2、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按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若最后一名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含免笔试)的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经自治县人社局核准,可降低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八、调剂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人选后,在县域内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县卫生计生局可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经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因生源不足没有开考岗位的预备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公示5天,如无异议后,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如没有专业对口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取消没有开考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符合免面试的人员全部纳入体检。体检人选名单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十、考核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核对象。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县卫计局、人社局根据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考试考核情况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拟聘人员名单在百色人才网(www.bsrcw.com)、广西隆林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
考试时间安排以此公告为准
附件:1.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3.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4日
来源:
http://www.bsrcw.com/ds/bs/Article.aspx?ArticleID=7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