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各乡镇卫生院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护理岗位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公益护理岗位,人员性质为编外合同制人员,根据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护理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3.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
5.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在岗人员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1)、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费100元/人),至灌南县卫计委四楼人事科报名;可以代报名,代报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者委托书,民办医疗机构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灌南县集中办公区卫计委大楼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3.领取准考证:2016年8月22日—23日,考生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到报名点(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弃考。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法进行,不设及格线;考生成绩将在灌南在线网站和健康灌南公众微信平台(gnjkzx)上公示。
(四)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录用: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进行选岗,对公立医疗机构的在岗人员考上的按原单位录用。
(六)待遇:经考核合格录用人员与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待遇;五年内不得流动到其它单位;原在岗人员未被录用的仍由原单位按原待遇继续使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来源:
http://www.guannan.gov.cn/Item/4366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