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1年10月,由原县卫生防疫站分设而成。中心为县卫计局领导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事业单位。中心人员编制17人,副高3人,中级5人。中心下设办公室、财务总务科、疾控科、检验科。主要承担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因素相关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能。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我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云和县疾控中心疾控科专业技术岗位
二、选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选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预防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接受报名。在接受报名期限内,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情况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书面初次审查,初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考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聘任手续;未获选聘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
1、正式确定为事业单位聘用对象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15日18:00时止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7400659@qq.com,附件发送格式为:应聘云和疾控+姓名+专业+毕业院校。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人:周苏楠
联系电话:0578-5521086,15967293479.
(三)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影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和县疾控中心负责解释。
云和县疾控中心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