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和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精神,决定招聘特岗全科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1名。详见《2016年特岗全科医生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县级及县以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
4.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特岗全科医生除具有以上条件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需要。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本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发布公告
2016年7月29日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濮阳卫生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清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五楼501室(原卫生局,清丰县人民路公安局西路口向北300米路东)
3、报名要求:
报考者请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濮阳卫生信息网上下载并填写《清丰县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按以下三种方式提交相关证件:
(1)符合第1种专业条件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2)符合第2种专业条件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省级卫生计生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第3种专业条件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已退休人员还须提交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特岗全科医生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与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特岗全科医生应聘人员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特岗全科医生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不再折算。《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被体检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的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凡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卫计委公告栏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如无异议,按照省政府和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备案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填写《2016年特岗全科医生备案表》一式三份,同时,形成备案报告,经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共同盖章后,上报市卫计委。
五、组织领导
特岗全科医生是我省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清丰县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承办具体事宜。
六、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若在报名资格上报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专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清丰县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3-7216632
附件:1、清丰县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
清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9日
来源:
http://www.pywsj.gov.cn/Info/View.Asp?id=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