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系直属于广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卫生事业单位。始建于1958年6月,200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成为集“疾病控制、临床、培训与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皮肤病防治专业机构。是广西性病病原体分离检测及中西医结合防治性病的研究基地,1991年起成为国家级和省级性病监测哨点。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我所工作实际以及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1 | 临床医师 | 3 | 皮肤性病学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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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药剂 | 1 | 药剂学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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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护理 | 1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中级以上职称,有管理工作经验 |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其他条件;
4、符合《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16年人才需求公开招聘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薪酬待遇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标准。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从公告发布日起至2016年8月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现场报名。(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双休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将《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有关求职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到研究所人事科邮箱gxpfrsk@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
3、所需材料:⑴、《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上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在职人员)、职称证书和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其他材料恕不退还)。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受聘人员须于报到前提供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注意事项: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员数与考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须经报请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
应聘序号1-2号岗位的可免除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应聘序号3号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满分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单位网站上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3号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列入总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来测评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素质、能力特征、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人际关系、计划组织、自我认知程度以及应聘动机等。满分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单位网站上另行通知。由单位成立面试考评小组,面试考官为7人,由本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人社厅指派的人员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外单位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面试考评组人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得确定为综合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核与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
1、考核:考核工作由本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招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基本信息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本单位网站上、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编办审批后办理关系转移、入编聘用等手续,享受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八、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伟,成员:凌霄、罗红、周科、张杰、周志光、冯荷月、谭东红。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771-2274300、2274398
监督电话:0771-2317155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
邮编:530003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2016年7月20日
来源:
http://www.gxhfpc.gov.cn/xxgks/rsxx/sszp/2016/0720/265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