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省海门市医疗单位招聘85名合同制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海门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性质工作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787月至19987月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年龄上另有要求的,以《2016海门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性质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中设置的资格条件为准;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67月前累计的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简介表》(附件1)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721(周四)830--11301330--1700

报名地点:海门市人民西路253号,海门市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②填写准确的《2016年海门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性质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护理岗位的须提供执业护士证书或执业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公示。

招聘过程中的笔试费、面试费参照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2008]52)执行。体检费按实收取。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面试

1.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1.5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结束后,经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同意,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由招聘单位在20168月底前办结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07988(海门市卫计委人事科)

纪律监督:0513-82217014(海门市卫计委监察室)

附件:1.2016年海门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性质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q

2.+2016年海门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性质工作人员报名表q

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711

来源:

http://www.nantong.gov.cn/art/2016/7/13/art_39650_2113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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