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3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为切实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63号)、《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意见》(巴市人才组[201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委、政府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招聘程序进行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此次拟招聘各类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34名到乡镇卫生院,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招聘范围对象及要求详见附件《巴中市巴州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岗位表》(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涉及临床、中医、医学影像、卫生检验、口腔医学、护理等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详见附件)。

2.报名人员应在20167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时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符合《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6、本人不愿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周年及以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时间:2016718-2016720日(本次报名只设现场报名,不设网络报名)。

地点: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402人事科(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西段374号)。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选择符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3.填报表格

报考者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巴州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4.报名要求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费用

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6.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在学信网上打印含有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专人,根据《报名登记表》对报名者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的学历和所学专业以本人有效毕业证为准,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职称)资格等条件完全相符。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招聘方式

此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统计后在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网站公示。

考核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

(一)人员确定

依据考核招聘类别及考核招聘人数,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告知。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类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以调档和政审为主。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自动放弃考核或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巴中市巴州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7个公招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考核对象类别分专业进行选岗,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填写《巴中市巴州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管理,聘用后五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区纪委(监察)、保密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7-2131863(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27-5264129(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科)

十一、其它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市巴州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巴中市巴州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来源:

http://www.bzqwsj.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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