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6年公开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人才简章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为适应现代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和《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在乌当区区委、乌当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确保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乌当区卫计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乌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引进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

各岗位所需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乌当区卫计局2016年公开引进急需卫生技术人员情况表》)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因辞职、离职或调动原因离开贵阳3年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和办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信息于201675—11日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http://www.gzwd.gov.cn/)。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6712—715(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乌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7楼会议室(综合大楼17楼)。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者出具的代报名委托书。

3.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初审合格后,面试岗位与报名人数12及以上的比例确定,少于1:2时取消该岗位计划,取消后,报考该岗位人员调整到其它资格符合岗位。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于面试前一周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2.考官组成和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再从备用题库中加试一题,依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设定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控制分数线,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与递补

1.体检:体检与考察人数依合格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考察: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

3.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达到合格分数线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区卫计局研究拟引进对象,并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由区卫计局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向区人才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请示和引进对象考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有关材料。

(十二)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合格后,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纪律

(一)回避制度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有关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乌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6462181(乌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86841701(乌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刘琴、冯晓丽

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75

附件:乌当区卫计局2016年公开引进急需卫生技术人员情况表

来源:

http://www.gzwd.gov.cn/art/2016/7/5/art_668_88226.html

 

考试辅导
Google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