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口腔助理医师、口腔技师或护理人员:1名,30周岁以下,口腔医疗或护理学专业,大专学历,绍兴市区户籍或生源,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二、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自2016年7月4日起到2016年7月8日止(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绍兴市口腔医院行政楼二楼综合办;
3、联系人:顾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8551166;
4、资格审查:2016年7月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
5、考试:面试,由医院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试岗,试岗期间能适应岗位工作,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薪酬
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应聘报名时请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绍兴市口腔医院
2016年7月4日
来源:
http://www.sxws.gov.cn/art/2016/7/4/art_9870_930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