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医院2016年上半年第二次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和《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发[2014]8号)结合北京市石景山医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石景山医院定于2016年上半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2016年上半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涉及22岗位招聘23人(详见附件《石景山医院2016年上半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说明》)。

二、相关待遇

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2016届北京及非京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全日制本科起点,有规范化陪训合格证优先聘用)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各岗位说明。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68日(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石景山医院机关楼五层会议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须持材料

1、报名表(网络下载,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人员需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具备医师资格人员需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可携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备注: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并盖有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资格,执业,职称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原件(此项仅限于2012年以后毕业人员)及以上全部材料复印件。

五、考试考核安排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2、考试范围: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相关公共及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6616日(周四)上午8:30-10:30(备注:请考生8:00到达考试地点核查准考证及身份证信息)

地点:石景山医院礼堂。

4、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在石景山信息网(http://www.bjsjs.gov.cn)进行公布。

六、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组成综合成绩,考试成绩统一在石景山区信息网(http://www.bjsjs.gov.cn)进行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综合成绩总分60分以上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均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统一在石景山信息网(http://www.bjsjs.gov.cn)进行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8868901288689470,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1、《石景山医院2016年上半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说明》

2、《石景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2016531

相关附件:

附件1:石景山医院2016年上半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说明.xls

附件2:石景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

http://www.bjrbj.gov.cn/xxgk/gsgg/201605/t20160531_58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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