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的人员,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67日、8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先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医疗、护理专业)、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社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医疗、护理专业)等。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验。

通过报名后即时领取准考证。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3号区机关办公大楼3号楼202室)。

电话:07635819923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内容:卫生综合知识。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66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清新区凤霞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环城东路368号)。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岗位面试人选由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面试内容:考核应聘者的卫生专业知识、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象气质及举止仪表等情况。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同一报考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在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为毕业后在社会上的表现情况,其中:国有单位在职人员考核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并在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指导。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教育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四)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须提交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证(如报名时无法提交,可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交;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仍无法提交的,必须提交“已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学历鉴证”的证明,并须于体检日起10天内提交学历鉴证)。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须到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201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6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符合《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有关规定,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列入清新区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府[2010]59号执行。即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申请人要到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新区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6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因个人原因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聘用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进入体检环节后放弃体检、考核资格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本公告由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qxws.qxgd.gov.cn/

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qxrs.gdqx.gov.cn/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524

来源:

http://qxrs.gdqx.gov.cn/info/12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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