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2016年5月公开招聘63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始建于1950年,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事业单位,是市卫计委直属唯一的市级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本市中心城区市民的院前医疗急救(即“120”)服务工作,以及在沪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任务,国内外元首、要人等高级干部医疗保健任务,各类重大突发性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医疗救援任务等。

为适应院前医疗急救业务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等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院前急救医师

1、招聘数量:50

2、招聘要求:

1)应届临床医学、急诊、麻醉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定向培养除外)。

2)历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及急救医学),现在职人员、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翻班工作制。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人员

1、招聘数量:10

2、招聘要求:

1)具有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从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职称,专科及以上学历,现在职人员、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翻班工作制;普通话水平二级及以上,并有电话沟通能力和亲和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技能,每分钟录入速度在60字以上。

3)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会计专技人员

1、招聘数量:1

2、招聘要求:

1)应届会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历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会计专业知识,相关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办公室副主任

1、招聘数量:1

2、职位说明:主要负责单位媒体宣传和官方微信及网站维护工作,要有较强的与新闻媒体沟通能力,能完成一线采访工作;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能完成急救工作宣传采访、组稿、编辑等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美术设计能力,善于根据新媒体特点,独立完成信息撰写和内容设计;有创新思维,能独立完成有关宣传活动的策划及设计等。

3、招聘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医学类、新闻类相关专业,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五)通信部副部长

1、招聘数量:1

2、职位说明:主要负责120院前急救通信系统技术支撑和维护工作,具备120系统故障判断和抢修能力;要有较强的管理组织、沟通协调和技术引领能力,能独立策划并完成相关的应用软件开发工作,并能带领部门技术团队完成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工作。

3、招聘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通信工程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软件开发、医院通信设备维护等相关经验优先考虑。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其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1231日。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E-mail形式或邮寄至本中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1231(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计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倪老师

邮箱:sam1200@sina.com

联系电话:2402752724027816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2016523

来源:

http://www.21cnhr.gov.cn/sydwgkzp/detail.jsp?lmCode=A2702&viewID=13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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