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卫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作者:卫生人才招聘网  (查看评论)

为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经研究,我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本次4家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岗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要求。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5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会议厅。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2016年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交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单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定向委培生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岗位的考试资格。

5)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或不开考。允许不开考岗位报名者在取消招聘计划数公告后2日内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6)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6522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信息管理及财务岗位为《岗位专业知识》;医疗技术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2、总成绩计算:信息管理及财务岗位成绩以《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计算;医疗技术岗位总成绩以《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50%、《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50%合成计算。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5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3、考生需在2016619日—21日(上午9001120,下午200-4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滨海园区丁香路360号)5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者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都相同的则再进行加试。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者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都相同的则再进行加试)。

(四)公示、择岗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管委会门户网站(www.wetdz.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需择岗的岗位将统一进行择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遇同分者服从组织安排)。确定岗位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其他相关信息均公布在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管委会门户网站(www.wetdz.gov.cn)。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截止到2016522日,其他报考人员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人力资源局酌情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680555186996812

附件:

12016年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22016年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人力资源局

2016511

来源:

http://www.wetdz.gov.cn/zwgk/tzgg/2892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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