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1名,管理人员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卫生监督协管岗位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聘用,人员由县卫生监督所统一调配使用,工资福利待遇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发放。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2016年5月20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和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已签约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报考专业的审查,依照《2016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9日-20日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永嘉卫生大楼东侧)。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社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2015年取得资格尚未领证的人员,可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报名。
(3)报名时必须由考生如实《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开考比例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卫生监督协管2岗位(岗位代码16089)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其余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少于5人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6月2日9时—6月3日17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jrs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2016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yjws.cn)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确定)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报考卫生监督协管岗位的,根据公告要求公布具体聘用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单位。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入围对象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聘用期满后,仍未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的,不再续聘。
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为5周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jrsj.gov.cn)、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yjws.cn)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7205786
附件:1.2016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3.2016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5日
来源:
http://www.yjrsj.gov.cn/article_show.aspx?id=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