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拟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淮安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具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有执业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学专业人员年龄26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清浦区人民南路104号),联系电话:0517-80888229。
3、报名材料: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带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实习小结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免冠正面小2寸照片1张。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备注:请在规定时间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医院为其交纳社会各项保险及公积金。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护理专业人员须当年通过护士资格考试),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院党办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附件:
1、淮安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下表)
2、报名登记表(点击链接下载)/fyupimgs/soft/160429/1_1657054651.doc
2016年4月29日
来源:
http://njmu.91job.gov.cn/campus/view/id/51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