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系省属事业单位,是一所拥有135年办学历史、享誉八闽的百年名校。学校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成绩突出,曾培养出侯德榜、陈景润等大批杰出人才,是福建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之一,1994年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省一级达标学校,2003年9月被省教育厅确认为首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因工作需要,2016年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1 | 校医 | 1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内科学、急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fjsdfz.org)、福建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fjn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10日16:00。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于2016年5月10日16:00前登录福建师大附中招师平台、(网址:http://www.fjsdfz.org/xxzx/2016teacherzp/login.asp),如实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登记表》。个人对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缴纳报名费:按闽人发[2007]104号规定,报名费80元/人,请于5月10日前转账福建师大附中对公账号,转账时并注明“姓名”。并登录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师平台将缴费成功的截图上传。
(网址:http://www.fjsdfz.org/xxzx/2016teacherzp/login.asp)。
账号:1402024109008860464
账户名: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银行:工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3、资格审查:对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的人员根据招聘公告所列条件审核。审核结果将在5月11日公布,请各位应聘者登录福建师大附中招师平台查询。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费。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2016年5月28日下午2:30至福建师大附中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或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复印件;
(2)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毕业成绩表,并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60%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www.fjsdfz.org)。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如拟聘用人员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2016年7月31日前未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招聘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445548
联系人:朱老师(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大附中和福建师范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师大附中及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福建师范大学),0591—83477339(福建师大附中)。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6年4月26日
来源:
http://www.fjrs.gov.cn/xxgk/sydwzp/sssydwzp/201604/t20160426_11649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