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西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同等待遇聘用医务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附件1《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医务人员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有志于长期从事学校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三)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四)具有全日制医学大专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及执业证,同时符合《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医务人员需求表》(附件1)中各岗位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填写《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招聘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本人简历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xsyzp@gxtc.edu.cn,文件名以“医务人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高校人才网”命名。同时,将《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招聘医务人员报名登记汇总表》(见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日。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师范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公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总共为20分钟,分为专业知识部分和应急业务知识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应专业基本素质和沟通、应变等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广西师范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考前现场确认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在考试前确认考生身份。考前确认时间与考试时间同时公布。
3.成绩公布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四)综合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需求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级甲等等级,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校医院医务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享受上级有关政策范围内与学校编制内同等条件人员相应的待遇。
幼儿园医务人员待遇:首个聘期(3年)的工资标准待遇按《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工资管理试行方案》执行(参照南宁市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制定),并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如续约第二聘期,需重新约定工资标准待遇。
五、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材料。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联系人:潘老师付老师
单位名称: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鸿远楼315室
电话、传真:0771-3908854
广西师范学院
2016年4月14日
来源:
http://www.gxtc.edu.cn/Item/726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