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医院卫生人员队伍,促进医院稳步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精神,经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45周岁及以下(197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6年05月0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能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djbrlzyb@163.com,通过邮件报名的人员初审通过后,于领取面试通知时前一天携带原件材料接受现场审核。
3、报名地点:中大医院江北院区人力资源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健民路211号门诊楼五楼)。
4、报名时携带资料:《南京市大厂医院201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或点击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卫生信息网www.ncipws.gov.cn下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二寸照片2张、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中相应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卫生信息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面试,并于规定时间内到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人力资源部领取面试考核通知单(电话另行通知),领取面试考核通知单时按照苏价费[2007]146号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面试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面试的方式。面试在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和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学术成果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卫生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备案后,由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
南京市大厂医院025—57069017—15032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025—57029276
监督电话: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792249
附:1、南京市大厂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大厂医院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
2016年4月20日
来源:
http://www.njhrss.gov.cn/39399/39402/201604/t20160420_3914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