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位于浙江省西北部天目山区,东接杭州市余杭区,南连杭州市富阳区、桐庐县和淳安县,西毗安徽省歙县,北界湖州安吉县,处长三角腹地,行政区划隶属于杭州市。全市总面积3126.8平方公里,辖5个街道13个镇298个村,总人口52.6万。临安区位优势突出,紧邻国内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经济圈,坐落于杭州西湖——安徽黄山黄金旅游线之间,属于杭州半小时交通圈、旅游圈、经济圈、文化圈的核心地带,是杭州都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距离上海、黄山均不足200公里,杭徽高速公路贯穿全境,交通十分便利。境内生态环境优美,森林覆盖率达76.55%,拥有天目山、清凉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青山湖国家级森林公园,被誉为“森林中的城市”、“长三角的后花园”。临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先后多次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是首批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市,拥有国家级生态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山核桃之乡等称号。
为加快卫计事业发展,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印发临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2]99号)规定,结合我市卫计系统对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的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4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紧缺专业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紧缺专业范围为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并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高层次人才: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已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质,需在同类岗位上有工作经验,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所取得的资质专业和引进岗位相符或相近,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具体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方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引进。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应聘材料。
电子邮件: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稿发至373040695@qq.com;
邮寄: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寄至临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临安市城中街245号),邮编:311300;
现场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临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临安市城中街245号)(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的报名者,请电话确认是否收到,并在参加考试时携带应聘材料原件以备审核。联系确认电话:0571—61063697(贺老师)
3.报名材料:
①2016年应届生:临安市卫计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表格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或含有成绩单的就业推荐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个人荣誉证书等材料。
②非应届生:临安市卫计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表格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市卫计局及医院专家对各岗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分期分批确定入围考试(考核)人员,并电话通知入围者。
(三)考试考核
1.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止,具体考试时间以电话并短信通知应聘者。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免试直接参加各医院组织的试用期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为体检对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须参加面试或实践技能测试,具体考试办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考试人员不足上述规定比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按照各医院及岗位要求进行试用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可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临安市人才网和临安市卫计局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限须满8年,其他人员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得调离临安市卫计系统。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政策
1.凡符合条件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享有事业单位人员正式编制,工资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凡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其随调家属由临安市人力社保局及临安市卫计局积极协助推荐就业。其随迁配偶、子女,准予办理落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转入本市学校,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入学,收费按同类学校学生标准执行。
3.凡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优先推荐省市人才工作培养工程人选,同时优先选派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深造。
附件:1.2016年临安市卫计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8日
来源:
http://www.zjrc.com/News/Show/1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