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临床护理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热爱护理工作。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年龄限35周岁以下。
2、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及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3、能灵活运用粤语及普通话沟通。
三、报名办法
1、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于2016年4月6日上午11点前把相关材料交到灵山医院综合楼五楼行政办公室,联系人:陈艺锋,联系电话:84999544
2、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并同时提供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毕业证(学历验证)、护士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者在报名时请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如在面试前资格验证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面试及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按5:5比例计算。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技术及基本技能,按50%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同分进行现场操作考核。
五、体检和考核
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南沙区护士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录取资格,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可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一般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待遇参照灵山医院编外人员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手续,待遇参照灵山医院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广州市南沙区灵山医院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