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经州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医务人员35名。现将考核聘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http://mg.lsz.gov.cn/上发布):
一、考核聘用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医务人员35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0名,乡镇卫生院25名。具体考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岗位及条件详见《美姑县2016年考核聘用医务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全国具备相应报考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符合考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8年3月28日以前1986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历及专业应符合《美姑县2016年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表1)的要求。
考生需在2016年7月2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并报美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验证原件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补考科目三科及以上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校等高校召开专场招聘会,在其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自荐材料一份。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2016年3月28日上午9:00至11:00在成都中医药大学,
2016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1:00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30日上午9:00至11:00在乐山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3月31日上午9:00至11:00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其余高校毕业生可就近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自荐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证明、《身份证》、《成绩表》(加盖院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表》(加盖鲜章)。
3.自荐书一份,含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4.近期两寸免冠彩照1张。
资格审查由美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凡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得予以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因面试工作结束后,美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与进入体检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请各位考生在面试时准备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考核方式
(一)此次聘用以面试为主,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当场公布应聘者成绩。成绩为专家组对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操作、仪表仪态等按分项标准独立打分后的平均值。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当日在招聘工作所在的院校招生就业处进行面试。
(三)面试顺序和内容: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生的顺序,面试内容分专业临时决定。确定面试题目后,考生自行准备1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
(四)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聘用名额,从考核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成绩并列,并列者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
按照面试时间顺序,根据上一个面试地点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确定的岗位情况,在下一个高等学校招聘时,依次递减招聘名额。如在上一个招聘点招聘满员,则不在进行其余招聘点工作。
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因各种原因提出解约或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须向美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纳1万元违约金。
七、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3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人员应于2016年7月20日带上学籍档案到美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到,逾期未报到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还需提供《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递补
所有岗位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于2016年7月20日以后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一年),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等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人员应交纳指标占用费,每少服务1年交纳1.2万元。
十一、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美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二、纪律监督与回避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美姑县纪委监察局将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4-8242013(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242265(美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834-8243324(美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
0834-8240205(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4-8242352(美姑县纪委监察局)
附:1.《美姑县2016年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美姑县2016年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4日
附件:美姑县2016年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 a33a72fef727e1800dffd0ad28d54671.doc(50.00KB) |
美姑县2016年考核聘用医务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 名称 | 聘用名额 | 招收范围 | 年龄 |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1 | 美姑县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医生 | 6 | 全国非在编人员,2013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临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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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姑县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医生 | 1 | 中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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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姑县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医技 | 1 | 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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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姑县人民医院 | 专业 技术 | 医技 | 2 | 临床医学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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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乡镇卫生院 | 专业 技术 | 医技 | 6 | 药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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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乡镇卫生院 | 专业 技术 | 医技 | 6 | 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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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乡镇卫生院 | 专业 技术 | 医技 | 6 | 临床医学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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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乡镇卫生院 | 专业 技术 | 医生 | 7 | 临床、中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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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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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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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mg.lsz.gov.cn/e/DoPrint/?classid=61&id=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