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医队伍建设,根据《玉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玉县委办[2009]68号)规定,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四)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或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执业资格;
(七)玉环户籍。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9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玉环县双港路197号)405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不得同时报考玉环县卫计系统卫技人员公开招聘。
(二)提交材料
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3.职称(资格)证书;4.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5.报名表(详见附件)。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方式,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分别以60%、4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为45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考察。具体地点、时间见网上公告与手机短信。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以专业知识、职称、学历就高确定)。放弃体检人员,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才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已在企事业就业的,聘用前,应聘人员应办理好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早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hmohrss.gov.cn)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三)国外学历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聘用人员要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原户籍在农村的,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需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才能继续聘用,否则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员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年限要6年以上(含6年)方可申请调动。
(六)对违纪人员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576-81717021。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1日
来源:
http://www.yhmohrss.gov.cn/goToContent.do?id=44658&cid=24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