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托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城南、嘉北、塘汇、长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技人员32名,招聘岗位有公共卫生、临床全科、中医、护理、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社区医生、社区护士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在职人员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在职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于2016年3月2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具有各类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经历(现仍从事本专业岗位工作)。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在2018年9月30日前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到期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办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与地点:2016年3月20日(周日)—3月21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嘉兴市洪兴实验学校一楼演播室(常秀街398号)。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2016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近期一寸证件照两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4)在职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此次公开招聘序号为9-13号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将由区卫计局统一调配,凡不愿服从分配的不予报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的不能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1、考试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含)1:5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到1:5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4、经笔试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的,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2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面试主要考察从业基本素质和业务处理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考核由区卫计局牵头,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区卫计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和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计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事宜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208491,83677750。
监督电话:0573-83682362(区监察室)、82228947。
附件:
1、2016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16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计划生育局
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
来源:
http://www.zjjxrs.gov.cn/show/show.aspx?id=7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