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规定,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决定赴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实习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坐落于佛宗道源、神山秀水之5A级旅游胜地天台县境内。位于浙江省中东部,地处宁波、绍兴、金华、温州四市的交接地带。我院创建于1966年,是台州市集医疗、科研、教学和社会防治职能于一体的治疗精神、心理疾病的公立非营利性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为市直属医疗卫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浙江省平安医院、台州市文明单位、台州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现有职工338人,卫技人员227人,其中高级职称35人,中级职称60人。
医院的精神卫生学科系市重点学科,在巩固重点学科的同时,大力推进二级专科建设。目前除开设精神病学科外,还开设了神经内科专科、心身障碍专科、皮肤科专科等。医院并于2002年6月18日在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成立了台州市心理咨询中心,针对新医学模式的转变和市民对心理健康的需求,由多名具有丰富心理学知识的高级专家长期坐诊,根据来询者的具体情况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等帮助。
按“三甲”标准设计的总投资1.8亿元,占地面积72.5亩,建筑面积32000m2现代化新院于2012年破土动工,2016年投入使用。新院设11个病区,实际可开放床位600张,配备CT、ME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规划建在台州椒江区的“公共卫生中心”大楼也将划给我院2000m2用于建设“心理咨询中心”。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推出7个职位,16个岗位。
㈠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㈡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
详见《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赴大庆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实施,考试(笔试、面试)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台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㈠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tzrkjsw.gov.cn/,“通知公告”栏);
3.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www.tz2y.cn“通知公告”栏);
4.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5.台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tzks.net);
6.大庆市第三医院网(http://www.dqsdsyy.com/,“医院公告”栏);
7.齐齐哈尔医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qhrmc.university-hr.com/);
8.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就业信息网http://58.194.127.67:8080/student/index.jsp#index();
9.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生就业网http://hrbmujy.university-hr.com/;
其中,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tzrkjsw.gov.cn,“通知公告”栏)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㈡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时间:2016年3月30日(周三)8:00-10:00。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三医院教学楼一楼哈医大教室(黑龙江省大庆市让杜路192号)。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本人相关证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审核
笔试前,工作人员对现场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确认。
时间:2016年3月30日(周三)8:00-10:00。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三医院门诊二楼报告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杜路192号)。
具体办法:应聘人员填好《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后,持本报名表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1寸免冠照片2张,非2015年和2016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笔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笔试。
各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计划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为1.5倍),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㈢考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招聘本科毕业生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临床医生C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三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3月30日14:00-15:30。
笔试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三医院教学楼一楼哈医大教室(黑龙江省大庆市让杜路192号)。
2.面试
各岗位均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招聘本科毕业生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招聘单位将于3月30日22:00前通过短信告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须短信回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的,临床医学C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报到时间:2016年3月31日8:30。
面试报到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三医院教学楼一楼哈医大教室(黑龙江省大庆市让杜路192号)。
㈣体检与考察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以面试分数为总成绩。
招聘本科毕业生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按笔试成绩分数的5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50%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卫生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替补。
㈤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tzrkjsw.gov.cn)上公示7天(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替补。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或变更户籍相关信息。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年龄计算至2016年3月30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16年3月3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学历学位。社会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核。公告中所列各专业是指相应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另有专门说明的除外。
4、齐齐哈尔医学院以外的其他应聘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参加应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0576-88536397)、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咨询和监督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联系。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85号,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邮编:317200。
电话:0576-83179394;传真:0576-83805332。
邮箱:<?xml:namespaceprefix=ahref="mailto/><?xml:namespaceprefix=ahref="mailto/>tzsey1966@163.com。
联系人:许萍萍、褚倩倩。
市纪委驻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8320661。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赴大庆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人
员计划表
2.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卫计委台州市人力社保局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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