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16年3月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512test网,
截止日期:2016年3月21日 工作地点:赣州市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州市2015年下半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表(详见附件)。
2016年应届硕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如未办理完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有学科且各科成绩合格单(加盖学校公章)、英语等级证书、学校推荐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二、招聘程序与要求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
(1)医疗卫生岗位:临床技能考核(不含心理学、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专业)100分(理论答辩占60%,技能操作占40%)、面试100分,临床技能考核与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70:30。
(2)心理学、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专业岗位:笔试考核100分、面试100分,笔试与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70:30。
(3)教学岗位:试讲100分、教案评价100分、答辩100分,三项分数各占总成绩的比重为50:10:40。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1日—11日,公开招聘信息详见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和招聘单位的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等相应的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办理完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携带加盖校方印章修完所有学科且成绩合格的证明材料、英语等级证书、就业推荐信等,待毕业后再统一组织验证),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所有报名者可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应填写《应聘人员考试报名汇总表》,连同《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分别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审定和市人社局备案。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同意后,考生总成绩须不低于所报考的教学岗位、医疗岗位70分方可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3月24日到各招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取考核准考证。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准考证要妥善保管。
(四)试讲与答辩(教学岗位)
1、试讲、答辩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8:00
2、试讲、答辩地点:赣州卫生学校(赣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园区)
3、试讲:考生根据每专业科目现场备课,当场撰写课题教案,时间60分钟。教案撰写完毕后,进行试讲,时间20分钟。
4、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作为一名老师的基本素质,包括所学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表达能力、教学能力等。
(五)临床技能考核(医疗卫生岗位)
1、临床技能考核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8:00
2、临床技能考核地点: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章贡区青年路23号)
3、临床技能考核分为临床理论答辩和技能操作;理论答辩、技能操作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
4、考核评定:临床技能考核成绩将聘请专家在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评定。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临床技能考核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全部入闱面试。临床技能考核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