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上犹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技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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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犹县人民政府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进一步规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技人员程序,根据《上犹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从基层选调工作人员办法》(上办发[2010]26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上犹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技人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通过考试择优选调的原则;
3.严格控制单位编制数,实行编内选调的原则;
4.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竞聘上岗的原则。
二、选调的单位、专业和人数
本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全县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22名卫技人员。其中:
县人民医院:护理5名。
县中医院:中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3名,从事中医皮肤、五官、儿科岗位各一名, 妇产科执业医师1名,护理4名(含助产)。
妇保院:临床儿科专业(注册儿科专业,从事儿科诊疗工作两年以上)执业医师2名,护理4名(含助产)。
结防所:医学影像(从事放射岗位)1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含执业助理),护理1名。
皮防所:护理1名。护理(含助产)专业人员均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上犹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协调小组:
组 长:钟旭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何善祥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
刘道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云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黄甫勇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局长
何继胜 县财政局局长
余先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卫东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钟冬梅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委,由张云任主任。协调小组下设:
1.秘书组
组 长:方永曙
成 员:刘大军、郭俊、谢红、黄婵
2.资格审查组
组 长:黄学燕
成 员:陈荣龙、曾庆华、蔡联剑、陈 亮、县监察局一人
3.考务组
组 长:钟冬梅
成 员:陈荣龙、蔡联剑、刘乐宾、邱观华、县监察局一人
4.后勤组
组 长:钟仁禄
成 员:刘玉云、郭芳平、田慧、魏健华、刘艳梅
四、选调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医德医风好;
2.编制在我县乡(镇)卫生院且在本县卫生系统工作的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在乡(镇)工作满三周年以上(含三周年,“三支一扶”两年服务期计入工作年限);
3.符合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
4.近三年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等次“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核“合格”以上;
5.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岗位的工作。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处分期限之内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2)出现二级以上医疗事故者;
(3)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未满者;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