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阳区人民医院2016年3月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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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阳人民医院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和《城阳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专业工作人员60人(其中助产5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助产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护理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16年应届及2014、2015年毕业生(2014、2015年毕业生,须有护理岗位上岗证或成绩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其他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6.城阳区卫生和计生系统所属公立医疗机构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护理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或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部(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600号,急诊楼四楼)。
现场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如实填写《城阳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就业推荐书),2014、2015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上岗证(或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需上传个人信息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扫描件或照片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cyrmyyzp@126.com),逾期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请将邮件“主题”栏和“附件”报名登记表等的名称统一格式为:“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如:孙慧 3702061988********。“主题”和“附件”格式不对的,不予受理。考生应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以收到回执为准)。
网上提报报名信息后,不得再重复发送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确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需重新发送的,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后(联系电话0532-80653398),方可第二次提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登记表相关位置注明“第二次”报名,否则不予认可,最终审核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信息为准。报名资格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最终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招聘比例,将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需提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的,需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或就业推荐书)原件和复印件,2014、2015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上岗证(或成绩单)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占4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护理学,不指定教材。
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领取地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急诊楼五楼第二会议室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总岗位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二)面试(占3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主动性、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综合素质等。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30%的比例加权,汇总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总岗位数1:1.5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操作人选。
面试成绩及进入技能操作人选在“城阳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三)技能操作(占30%)
技能操作采取抽签考试的方式进行,操作内容为常用技能操作。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占30%的比例加权,汇总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总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技能操作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青岛市城阳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
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和考核工作按《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