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嘉兴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512test网,
来源:嘉兴市卫生局
因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6年嘉兴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中医医院共计划招聘临床、药剂、检验、医技、护理等专业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7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1、招聘范围及对象:2016年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嘉兴市户籍(包括县<市、区>,以2016年3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嘉兴市生源(包括县<市、区>)历届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2、年龄要求:18周岁-35周岁(1980年3月14日至1998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学历的取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在职医护人员
1、招聘范围及对象:嘉兴市户籍(包括县<市、区>,以2016年3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在嘉兴市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相应专业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年龄要求:18周岁-35周岁(1980年3月14日至1998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学历的取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
4、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取得的时间为报名截止时。
5、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6、事业在编人员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2016年3月14日9:00-3月16日16:00,报考人员在嘉兴卫生计生网(www.jxwsj.gov.cn)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16日-3月18日(9:00-16:00),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嘉兴市卫生计生委(嘉兴市文桥路486号)一楼东大厅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16年嘉兴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序号为1至35号岗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包括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的历届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所在地或本人入高校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者与单位签订的最近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序号为36至45号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户籍证明(户口簿及复印件)和应聘者与嘉兴市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事业在编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统一参加考试。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护理岗位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2016年4月14日9:00-4月16日9:00到嘉兴卫生计生网(www.jxwsj.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关专业基本知识。笔试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以答题卡填涂形式作答。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笔刀。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人选。
5、面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内容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专业实践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其中护理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