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省卫计委、财政厅、人社厅、中管局、医改办《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和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宜宾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试点工作,并结合我县卫生医疗机构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江安县中医医院考核招聘5名全科医生,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从报名第一日起计算。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2月5-19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江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2624448)。
符合上述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人员持:1.《江安县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一式两份);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全科医生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以及其它反映自己业务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免冠一寸证件照片3张。
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其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技能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和相关技能知识问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及要求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严格按《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察,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人社局同意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招聘人员花名册》和《四川省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经人社、卫生部门审查后聘用,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八、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乡镇卫生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与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用期限四年。聘用特岗期间,派驻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安排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常设岗位。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党团关系转至派驻乡镇卫生院,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乡镇卫生院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报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对特岗全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八、招聘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已经被录取的予以辞退。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
咨询电话:0831-2624448江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31-2620738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江安县公开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
2.江安县公开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信息表
2016年2月3日
附件1
江安县公开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招聘范围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执业资格 | 其他约定 |
江安县中医医院 | 特岗全科医生 | 5 | 全国 | 大专及 以上 | 大专:临床医学类 本科:医学类 | 男性:45周岁以下; 女性:40周岁以下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 1.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选择派驻乡镇。2.派驻乡镇为:五矿镇卫生院、仁和乡卫生院、大妙乡卫生院、蟠龙乡卫生院、大井镇卫生院。3.四川省内乡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4.在派驻乡镇最低服务年限4周年。 |
http://www.yibin.gov.cn/bsfw/detail.jsp?classId=02013004&newsId=44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