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青岛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2016年平度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36人(详见《2016年平度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未在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或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已就业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平度市人民路79号,平度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下载《2016年平度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交《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信息不实,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包括本、专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材料;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2016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时间:3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3.专业测试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专业测试范围。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3月18日(详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员参加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专业测试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范围。
(四)成绩核算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同一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1.考察。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聘用
面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派遣手续。
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三、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一)在招聘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有关信息发布网站: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d12333.gov.cn)
(四)监督咨询电话:
平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咨询电话:0532-87362847
平度市监督电话:15689922998
附件:1.2016年平度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2.2016年平度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2016年2月6日
来源:
http://www.qdhrss.gov.cn/pages/wsbs/syzp/61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