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河源市120指挥中心成立于2014年11月,是直属于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全市的日常和突发意外灾害事故的医疗抢救工作,接受上级指派的临时救护工作,承担急救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院前急救的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河源市慢性病防治院(河源市职业病防治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于2011年3月24日挂牌成立,为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公益一类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承担全市慢性病、职业病预防和治疗工作。
(三)河源市中心血站成立于1998年10月,是直属于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辖区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成分制备、血液检测、血液贮存与供应和临床用血指导等。年供血量约5-6吨,可以向临床提供全血、红细胞悬液、冷沉淀、单采血小板、病毒灭活血浆等血液制品,成分输血达99%以上。
二、招聘岗位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招聘职位表
(二)聘用的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岗位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年龄要求:市120指挥中心招聘初级职称以下岗位人员要求25周岁以下,招聘中级职称以下岗位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市慢性病防治院招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学历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
(四)本市其它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应聘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五)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2日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永和西路商务小区,河源市卫计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762-3341916。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要求,下载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脑填写后打印1份提交报名。
(四)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要求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证(含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资格成绩合格单)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贴照片;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二寸照片3张贴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和相应要求工作年限连续缴交的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缴交凭证原件。
5、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市卫计局发给准考证。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卫生类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和非卫生类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卫生类高级以上职称和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所有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市卫计局组织,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社局委托上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3、各类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操测试其岗位所需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命题统一由市卫计局委托上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卫计局组织,面试考官从全市专家库抽取。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卫生类初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卫生类和非卫生类初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卫生类副高以上职称、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实际面试成绩计算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录用。同一职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考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名次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卫计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41916。
八、其他
(一)实行试用。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间签订试用合同。
(二)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附件:
1.河源市卫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2月18日
来源:
http://www.heyuan.gov.cn/T/2016-02-18/Article_73072_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