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中医药学术团体,是发展我国中医药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为适应中华中医药学会自身发展需要,中华中医药学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中华中医药学会2016年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1);各部室工作职责可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门户网站(www.cacm.org.cn)查询。
二、招聘对象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
3.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中医药事业。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职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请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
(二)资格审查
综合考虑职位要求和报考者自身条件,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分通用笔试和专业笔试两部分。面试将于笔试后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各岗位按笔试成绩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四)考察
根据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应聘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机构按照体检标准予以确认。
(六)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编制外),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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