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是丽水市残联下属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特别是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和康复指导技术中心。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康复治疗师和针灸推拿医师2名(编外)。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在同等成绩状况下丽水市户籍[包括全市各县(市、区)]优先。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针灸推拿或其他与康复有关医学专业毕业,有医师或治疗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3、针灸推拿医师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康复治疗师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女160厘米、男168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残疾人康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日至3月8日(节假日期间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613办公室,天宁街880号。
3、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LSZQB@126.com。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4.资格审查:对所有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各报名人员。
(二)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的比例,低于1:5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报请主管单位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认知能力和专业素质水平。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实务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2的入围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空缺的人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入围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市残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丽水市残联网站进行公示。
三、聘用待遇
招聘后实行用工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编外用工执行,基本实行同工同酬。
联系电话:2056922
丽水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
二0一六年二月二日
附件: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来源:
http://canl.lishui.gov.cn/ShowInformation.asp?BigMenuID=2&SmallMenuID=42&id=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