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旗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深化公立医院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四子王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四政发﹝2015﹞61号),经旗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公开招聘四子王旗人民医院院长和蒙中医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范围
在四子王旗近三年“在编在岗”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中,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四子王旗人民医院院长和蒙中医院院长各1名。为了确保旗人民医院和蒙中医院医务人员的稳定性,两所医院内所属人员不得交叉竞聘。
二、具体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具备《干部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任职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参加竞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A.医学类的参聘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与执业医师同等医学类职业资格、技术职称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连续满3年以上领导工作经历(指现任或担任过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及以上职务,旗公立医院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
B.非医学类参聘人员必须具备连续满5年实职正科领导工作经历和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具备连续8年实职副科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到解除处分年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公示、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组织决定、聘任公示、办理聘任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由旗公立医院院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旗政府网站、电视台和旗公立医院公众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材料包括:《四子王旗公开招聘旗人民医院院长报名表》或《四子王旗公开招聘旗蒙中医院院长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本人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1月10日18时止
报名地点:四子王旗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人:高霞(13847495306)
伊红旺(13847440507)
联系电话:0474-5208589
(三)资格审查、公示
在旗公立医院院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旗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和卫计局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统一资格审查,查阅报名者执业资格、学历、专业技术成果、任职时间及职务等,经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旗政府网站、电视台和旗公立医院公众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于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考察
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权重比例的30%,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权重比例的40%,具体考试内容将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进行。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将通过旗政府网站、电视台和旗人民医院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组织考察。考察分值100分,占综合成绩权重比例的30%,由旗公立医院院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旗委组织部抽组专人,对考试成绩前三名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领导小组评价的方式进行,对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实绩、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
四、聘任年限及待遇
通过考评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任并办理聘任相关手续,聘任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院长去行政化(没有行政级别),工资实行年薪制,具体年薪标准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照目标任务情况核定。任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按规定予以解聘,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四子王旗公立医院院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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