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洪泽县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改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
护理岗位6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报考岗位的所学专业为护理专业。
(三)需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四)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护理工作满5年,并取得护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19日(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洪泽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县城人民北路6号,县二中北侧)
报名咨询电话:0517-87265362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能够证明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仅限符合报考条件第五条的人员)。
4.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洪泽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表》,缴纳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试采取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笔试成绩占40%比例,实践技能成绩占60%比例。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1.笔试
报名人数和招聘职位人数比例须达2:1,比例不足2:1的相应削减招聘名额,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职位不开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2.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按笔试得分从高到低,以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实际技能考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
实践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内容为:护理常规实践技能操作。
3.体检
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6名人员进入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在报考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其中,实践技能考试必须达合格分)。体检人员交纳体检费100元。
(三)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洪泽县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结束,经政审合格后聘用。被聘用人员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对聘用人员,按照院人事管理规定进行聘用,待遇按照院临床一线护理人员待遇执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服务期五年。
五、纪律与监督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洪泽县卫生局:80921000
六、本简章由洪泽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洪泽县妇幼保健院
2016年1月4日
来源:
http://wsj.hongze.gov.cn/art/2016/1/12/art_2214_152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