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京师范大学校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药剂师岗位工作人员各1名,非事业编人事代理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需求计划
专业要求 | 人数 | 学历要求 | 备注 |
临床医师 | 4 | 大专、中专 |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责任心强,热爱高校医疗工作,关爱师生员工。 2.年龄小于63岁,身体健康(提供近期三甲医院入职体检报告壹份)。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中级以上职称证;对于条件优秀者,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3.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诊疗操作常规,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承担岗位基本任务。熟悉计算机操作。 4.根据工作需要,在校医院三校区轮岗、值班(包括寒暑假)。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药剂师(士) | 1 | 大专、中专 |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责任心强,热爱高校医疗工作,关爱师生员工。 2.年龄小于63岁,身体健康(提供近期三甲医院入职体检报告壹份)。有药士以上药学资格职称证、药学中专及以上学历、有医院药房工作经验。对于条件优秀者,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3.在院科领导的指导下,参加药品采购、管理、调配、临床药学等日常业务工作。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保证药品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做好各项登记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5.做好药品管理工作,防止药品霉变、过期失效,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使用管理情况,收集药物安全信息。 6.认真学习,掌握药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根据工作需要,在校医院三校区轮岗、值班(包括寒暑假)。 |
二、报名时间
投递简历截止于2016年03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上传简历(不超过1M)至yy@njn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199、83598441
注:以上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派遣和劳务协议模式管理;对于通过简历筛选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我校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来源:
http://rsrc.jshrss.gov.cn/gkzpgg/sy/201601/t20160118_194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