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和江油市政务网http://www.jiangyou.gov.cn/发布):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报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计算:
18-30周岁:1984年12月28日-1997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18-35周岁:1979年12月28日-1997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5.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完全相符;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
7.工作经历年限指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8.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本单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31日。
报名地点:江油市卫计局(0816-3220821电子邮箱:251783548@qq.com;)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现场报名:须持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个人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和有效身份证原件验证)到报名地点报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可从网上下载),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网络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传到相应报名单位电子邮箱中完成初步报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江油市卫计局负责。
资格复审由江油市卫计局和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6年1月中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阅。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油市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临时和过期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请上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带二维码)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完全相符;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招考或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如单位社保交费、工资表等能证明的相关材料)。
(5)如原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时间: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上公布的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及领取准考证公告,请考生及时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者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对相同成绩考生进行加试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
(二)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
政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政审(考察)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在报名时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政审(考察),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政审(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核评定材料。做出政审(考察)是否合格结论,提出聘用意见报人社部门。
对政审(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江油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有关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16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江油市人社局审核确认。江油市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报绵阳市人社局备案审批,备案审批后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江油市人社局的聘用确认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隐瞒欺骗,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信息发布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政审(考察)以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十三、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因隐瞒、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3.请报考者在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请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江油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二:江油市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下载:
来源:
http://my.scpta.gov.cn/examplandetail.aspx?id=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