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25名11月13日至14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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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人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护理专业工作人员25名。

本次招聘的护理人员为编外工作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3日-11月14日。

报名地点:东营市济南路333号东营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四楼。

报名提供个人资料。①应聘人员到报名现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②应聘人员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③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在东营区人民医院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技能操作考试、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东营区人民医院公布的相关信息。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操作两部分,免考试费。笔试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1月16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技能操作入闱人员名单在笔试考试结束后,在东营区人民医院当日公布。

技能操作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护理操作是否规范。

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技能操作考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技能操作考试。如达不到招聘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60%,技术操作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东营区人民医院当日公布。

经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区人民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本人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聘。

医院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绩效工资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咨询电话:0546-899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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