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滨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
市人民医院122人;市中医医院40人;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22人;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1人;市中心血站6人。共191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医德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精神。自愿从事所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护理专业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70千克。
3、除有明确年龄限制的岗位外,所有岗位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资格审查结束后,岗位招聘计划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1.2的,原则上根据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5、其他岗位条件详见附表《2014年滨州市直卫生单位春季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费用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黄河四路307号)一楼大厅西侧。
报名费:每人100元。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填写《2014年滨州市直卫生单位春季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虚假证件及不合格证件的,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2、往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报考的,按要求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按时毕业或取得岗位要求相应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有执业资格证书的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5、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6、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四、考试时间及方法
1、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下午2:00-4:00。
2、护理人员采取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2的比例进行实践技能操作。按照各单位招聘岗位数,只根据实践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护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仅进行笔试。按照各岗位招聘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
4、未规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岗位,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5分。
5、因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实行人员递补。
6、所有人员笔试不再另行发放准考证,考试地点提前电话通知。请考生将报名表上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五、考察体检
1、体检到指定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按照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六、用工形式
实行人事代理制。
七、工资及有关待遇
(一)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基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绩效工资、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四)基本工资
1、市人民医院:本科1700元/月,大专1520元/月。
2、市中医医院:临床、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紧缺岗位享受在编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护理岗位基本工资按80%发放,福利待遇同在编职工。(暂无公积金)
3、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本科2000元/月,专科1800元/月;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待遇同在编职工。
4、市中心血站:试用期本科1670元/月,专科1450元/月;试用期满并取得卫生部采供血上岗证书者,本科2390元/月,专科2070元/月;试用期满后未取得卫生部采供血上岗证书者,继续执行见习期待遇,直至取得证书。三年内不能取得证书者,解除劳动合同。
5、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基本工资本科1270元/月、大专1245元/月,考核工资750元/月,年限工资30元/年;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
咨询电话:3361136(市卫生局人事科教科)
附:1、 2014年滨州市直卫生单位春季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
2、 2014年滨州市直卫生单位春季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