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舟山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13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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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
6.《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四)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发送上述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syy007@126.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8日16时30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必须在7月1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原件提交到舟山医院人力资源部。
本次考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舟山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五、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工作由舟山医院组织实施。考试方法包括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和技能考试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聘用。按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时间、地点由舟山医院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关于启用新的浙江省执业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的通知》(浙卫办医〔2010〕26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和技能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他待遇面议。
(三)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监督电话:13705805557。
(五)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医院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舟山医院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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