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需要,积极引进高级医疗卫生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职位专业学历/学位招聘数备注
1儿科1儿科学硕研及以上3
2儿科2儿科学/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2高级职称
3妇产科妇产科学硕研及以上2
4普外科外科学硕研及以上2
5眼科中心眼科学硕研及以上1
6耳鼻喉科耳鼻喉科学硕研及以上2
7口腔科1口腔医学博研2
8口腔科2口腔医学硕研及以上1舟山市口腔医院委托招聘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生源地或户籍地不限;
(四)年龄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硕研及以上和博士的须1978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职称要求为高级职称的须1973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一是全国“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考入全国“211工程”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是博士学位获得者。其中,儿科2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口腔科1要求博士研究生;
(六)工作要求:职称要求为高级职称的须在二级甲等医院从事相应专科工作5年以上,或在三级医院从事相应专科工作2年以上;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6月18日;
(七)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医院网站(http://www.zs-hospital.com)。
其中,舟山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7日、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
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住院部19楼人力资源部(东1907办公室),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
(三)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